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中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概述
为增强公司长期发展,满足公司投资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制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和 2017 年 1 月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二、公司中止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由于自公司启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来,国内债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
继续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将不利于公司控制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经
审慎研究,公司拟进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定中止上述公司债
券发行工作。
在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公司将不安排公司债发行
工作;如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公司将择机重启公司债发行工
作。
三、公司中止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同
意公司中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相关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中止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